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今日发布公告,宣布有序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
下一步,四部门将按照试点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有序推进试点实施,并基于试点实证积累管理经验,支撑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制修订,加快健全完善智能网联汽车生产准入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系,推动我国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
下图所示,首批进入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联合体的单位包括长安汽车、比亚迪、广汽、上汽、北汽蓝谷、一汽、上汽红岩、宇通客车、蔚来汽车。
据透露,试点的组织实施共分为五个阶段,分别是试点申报、产品准入试点、上路通行试点、试点暂停与退出、评估调整。当前,只是完成试点申报阶段的遴选,并不代表具有自动驾驶功能的智能网联汽车取得准入许可或允许上路通行。接下来,四部门将指导进入试点的联合体开展试点实施工作。
对于此次试点,四部门工作预期效果如下:
- 引导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和使用主体加强能力建设,系统推进智能网联汽车产品技术创新、规模化发展和产业生态建设。
- 基于试点实证,加速形成系统完备、务实高效的法律法规、管理政策和标准体系,加快推进智能网联汽车测试验证、安全评估等支撑能力建设,为智能网联汽车规模化推广应用奠定坚实基础。
- 加快形成各部门、各地方横向协同、纵向联动的安全管理工作机制,探索更加系统完善的智能网联汽车产品研发生产、上路通行配套政策、基础设施等环境建设,为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安全运行提供支持保障。
- 通过试点加快智能网联汽车产品量产应用,带动汽车与新能源、人工智能、信息通信等产业融合,打造新质生产力,助力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高质量发展。
对于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与“车路云一体化”试点的区别,工信部表示,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由汽车生产企业和使用主体组成联合体自愿申报。通过遴选符合条件的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开展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
试点的工作目标,一方面是引导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和使用主体加强能力建设,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促进产品的功能、性能提升和产业生态的迭代优化。另一方面,基于试点实证积累管理经验,支撑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制修订,加快健全完善智能网联汽车生产准入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系。同时,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应对自动驾驶技术应用可能带来的风险,推动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